欠债还钱的确天经地义,但情理之外还有法理,讨债要债一定要合理合法,倘若被情绪控制上了头动了手,不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甚至还会导致问题恶化,赔了夫人又折兵。
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就处理了一起因讨债时双方情绪激动、爆发争吵,债权人朋友帮忙“出头”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初,向某借给曾某一笔钱,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曾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而拒不给付。后因村上某户人家办喜事,向某偶遇曾某,遂要求其还钱,双方情绪激动继而发生口角。向某的朋友肖某见状,为帮其“出头”便上前将曾某推到在地并进行殴打,围观人员及时劝阻并将二人拉开。
后曾某住院治疗,经检查全身多处损伤,共花费医疗费4100余元。肖某也因该行为被永善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因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曾某遂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肖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9000余元。
庭前调解力促实质解纷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纠纷属于因当事人冲动后而产生的结果,此类案件多具备调解可能性,虽多次争取双方调解而不成,但仍明确了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力促实质解纷的基本思路。
开庭前,承办法官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分别与原被告进行单独沟通。面对原告曾某,承办法官详细讲解了关于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客观说明曾某在健康权纠纷中虽无过错,但欠钱不还的行为仍需值得反思,此案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不仅会给其本人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影响邻里之间的关系,曾某遂表示愿意调解。
得知曾某有调解意向后,被告肖某表示平常和曾某没有矛盾,只是一时冲动,没想到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愿意赔偿曾某的经济损失,但是现在自己经济条件不好,不能一次性付清。承办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肖某赔偿原告曾某医疗费、误工费共计6000元,当庭给付2000元,剩余4000元定于2025年5月30日前付清。至此,一起因意气用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发生债务纠纷,通过私力救济解决不了问题的,要选择通过寻求人民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合法讨债。产生纠纷后,难免会有摩擦,但成年人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自己既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放任朋友为自己“出头”,否则不仅会面对“赔钱了事”的结果,甚至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文|陈仁香
图|桧溪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