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不仅讨回公道,更让乡亲们感受到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准格尔旗大路镇何家塔村某社李主任及村民代表,将一面承载全村重托的锦旗送到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2007年5月,张三、张四两兄弟向某社提出收购河沙,双方约定“拉沙付款”。两次运沙后,张三、张四仅支付9.6万元,余款19.1万元再无下文。屡次索要无果后,某社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三、张四支付沙款19.1万元及案件受理费4738元。判决生效十年间,二人仅断断续续偿还10万元,剩余9万余元石沉大海。
收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向张三、张四释明买卖合同规则、“拉沙付款”约定及拒执罪后果,兄弟俩依旧推诿拖延。执行干警经过多次查探走访后获悉,二人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未来可能会有征地款发放。在告知张三、张四法院后续可冻结该笔征地款项时,二人依旧执迷不悟拒不履行。干警随即和公安机关对接,移送拒执罪线索。当拒执罪移送函送达时,二人终于松口,表示会尽快筹钱。此后两月,干警建立还款台账每日督促还款进度,直至剩余欠款全部汇入某社账户,一场长达10年的积案履行完毕。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是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推进终本案件出清工作的典型缩影。今年以来,准旗法院聚焦终本出清工作,始终坚持“终本不终管、出清见实效”原则,通过“定期筛查+动态跟踪+快速响应”机制,恢复执行案件742件,恢复执行到位标的4.83亿元,终本出清率19.3%,有效清理了一批历史积案,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