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谢法院了!没想到这笔到期债权还能帮我要回欠了好几年的工资,终于能安心过年了!”12月2日,拿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尹某某激动地向徽县法院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据悉,尹某某曾在徽县某建筑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被告谢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劳务费共计11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尹某某向徽县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被告谢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发现谢某某名下暂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就在此时,申请人尹某某向法院反馈,谢某某有一笔某建筑公司的到期债权,得知这一关键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确认债权属实后,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送达文书,而是主动与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这笔到期债权看似是普通的商事欠款,但背后关联着农民工的血汗钱,是他们养家糊口、置办年货的救命钱,直接关系到这个家庭的春节安宁。”
一番情法交融的劝说让建筑公司负责人深受触动,其当即表示:“农民工挣点辛苦钱不容易,我们完全理解这笔钱对他们的重要性,也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绝不会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因为债权纠纷而落空。”随后,建筑公司对债权金额无异议,明确表态将按要求履行付款义务。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和督促下,建筑公司将这笔案款全额交付法院,法院第一时间将这笔欠薪发放到尹某某手中,困扰他多年的“薪愁”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徽县法院提示:
如果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掌握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财产线索,可及时向执行法院反馈。
下一步,徽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拓宽财产调查渠道,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监制: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