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先后经历两次审判、一次执行,长达十年的借款纠纷在周至法院张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被告李某代其已故父亲向原告王某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23万元,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2015年,王某出于对李某某的信任一次性向其出借12万元,后因李某某生意失败,一直未能归还,王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李某某支付王某本金12万元并按照年利率18%计付利息。约定期限到期后,李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李某某去世,其子李某于2018年主动承诺替父还债,之后便杳无音信。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5年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再次进入审判程序,张波法官及时查阅卷宗材料、分析案情、开庭审理,发现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在于李某希望分期履行且只还借款本金,王某持反对意见,坚持走法律程序。
张波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倾听各自诉求,析法明理,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归还王某借款本息23万元,王某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2600元。协议达成后,李某当场一次性归还王某借款本息23万元,至此长达十年的债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秉承诚实、恪守承诺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父债子还”虽不是法定义务,但是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孝行、更是诚心和担当。本案中,李某不回避、不逃避,主动代其亡故父亲履行还款义务,体现了一种诚信与担当,对维系家庭亲情、传递诚信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下一步,周至法院将自觉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托举向上向善的时代精神。
作者:张铧之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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