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灞河的水汽袅袅升腾,积攒了一整日的暑热终于退去,城市在暮色中松弛下来。此刻,西安未央法院四楼法庭里灯火通明。
“法官,我这边没问题了。”
“我也没有。”
原告赵某家人、被告沈某和第三人赵某几乎同时开口。十年的纠葛,在这一刻化作两句简短的对答。一场交织着民间借贷、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执行异议、另案诉讼等多重纠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在这个夜晚终于尘埃落定。
十年追债路,七旬老人的“最后”心愿
时间倒回十多年前。那时的沈某尚是意气风发的时期,出于情谊,将半生积蓄借给正处低谷的赵某,助他渡过难关。然而商海浮沉,借款到期,赵某却无力偿还。
沈某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可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依然拿不出钱。
案件进入执行,赵某名下无资金,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的四套安置房屋。
但赵某家属提出权属异议,加上房屋无产权证、受村内流转限制,处置极为困难,执行陷入僵局。
为追回借款,沈某另案起诉赵某及其家人,要求确认赵某在拆迁补偿款中的份额。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他终于拿到确认判决,可确认之诉只定份额,要真正拿钱,还得再提给付之诉、再次申请执行。
十多年过去,沈某已年过七旬。妻子重病卧床,他自己也确诊了癌症。这笔钱,从“借出去的钱”变成了“救命的钱”。可案件虽已进入执行,钱却始终没能追回来,自己还成了被告。
因为2025年底,赵某的四位家属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2026年1月,他们又以沈某为被告、赵某为第三人,向未央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不得执行共有部分房屋,并增加分家析产请求。案件由未央法院民三庭杨晏法官承办。
一案解多结,一位法官的"破冰”之法
本案表面上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实则牵连着民间借贷、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执行异议、另案诉讼等多重法律关系。经庭审调查,四套房屋确系五口人的共同安置面积,赵某个人仅占一套份额,其余三套属于四位原告。事实查清了,可摆在杨晏面前的,依旧是一个两难的局面。
判排除执行,只解决本案争议,往后其他债权人再来,纠纷还会重演;延伸判析产并确权,沈某的债权依然悬空,还得另案提起给付之诉、再次申请执行,而那套属于赵某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受村内流转限制,变现遥遥无期;本可“依法判决”直接结案,但杨晏知道,那只是“案结”,远非“事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杨晏把自己埋进了卷宗和电话里。她一次次拨通各方电话,倾听每个人的困难与心声。沈某想要一个交代,给病床上的妻子一份救命钱;赵某家人要一个“名分”,让家庭共有财产不再被随意执行;赵某本人愿意配合,却债务缠身、心有余而力不足。她想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最大公约数,给出一个经得起法律与人情双重检验的答案。
从春暖花开到炎炎夏日,杨晏记不清打了多少通电话、加了多少次班。面对沈某的顾虑,她与沈某一起分析另案给付之诉的程序消耗和执行风险,一遍遍与沈某探讨能够帮助他实现债权的方案。面对赵某家人,她充分理解他们想要保住容身之所的迫切需求,并发动他们参与到房屋处置中来。面对赵某,她把沈某当年如何资助赵某走出低谷的往事,重新摆在了桌面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下班后,她仍在反复确认安置房在村内流转的政策空间,并翻阅类似案例,推敲判决如何既明确析产、又不影响执行。
最终,经历过五次方案又被推翻之后,双方终于达成一份庭外和解协议:
将赵某名下的一套房屋用于偿债,赵某及其家人、沈某共同配合向村民出售;售出后,沈某的债权全部实现,赵某与沈某所有债务一并了结;执行案件双方和解,另案确认之诉不再申请执行,给付之诉不再提起。而本案,仍由法官正常判决,确认四原告共有财产权利和不得执行原告共有财产。
次日,房屋成功售出,沈某拿到了追讨十年的款项,赵某卸下了债,赵某家属保住了房,另案给付之诉不必再提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本案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所有程序,一夜归零;所有纠纷,一揽子解决。
两面锦旗至,法亦有情的“最佳"回响
几天后,未央法院的走廊上,沈某和赵某家人不期而遇。他们各自捧着一面鲜红的锦旗,在法官办公室门口四目相对,竟都笑了。那笑意里,没有了积怨,没有了疲惫,只有一种劫波渡尽后的释然。
沈某的声音哽咽:“法官,谢谢您,十年了,我终于能给自己、给老伴、也给剩下的日子一个交代了……”
赵某的家人满怀感激地说道:“谢谢法官,我们的家,终于保住了。”
两面锦旗并排挂在墙上,红绸金字的背后,是一个老人得以安顿的晚年,是一个家庭得以保全的归宿,更是一位法官坚守如一的初心。案卷之外,她用俯身倾听苦难的耐心,甘为他人命运“自找麻烦”的勇气,铺就了司法对“人民”二字最深的敬意。
灞河的水汽会日复一日地升腾,城市的暮色也年复一年地降临。而那间调解室,灯火还会在黄昏之后亮起,为下一个困顿的人,照一段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