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把“以赖治赖、民刑交叉、拒执罪”三种思路,按法律合规、实务操作、注意风险的脉络讲清楚,便于债权人(或合法催收机构)在法律范围内、有效地对付“老赖”。
一、总体原则(先说底线)
一切操作应以法院判决、裁定为依据,遵循民事执行程序;不得使用暴力、非法拘禁、威胁、骚扰、泄露隐私等非法手段(这些属于刑事或行政责任)。
优先走司法途径:保全→执行→必要时配合刑事追究;同时保存完整证据链,便于后续起诉或报案。
二、“以赖治赖”——把老赖的谎言/规避行为变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要点与操作:
定位谎言:识别老赖关于“无财产”“已清偿”“已转移/赠与”等常见谎言,针对性收集证据反驳。
证据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企业工商变更、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聊天记录、录音、证明人证言、法院执行通知和被执行人陈述等。
利用程序工具:向法院申请资产调查、公示催告、财产保全、登记查询(如不动产、车辆、工商)等,调取第三方资金流向。
举例:被执行人称“已把房产赠与亲属”,则通过不动产登记、证据链查询实际受赠时间和是否为真实交易,若存在恶意转移可申请撤销转移并追究责任。 风险提示:
证据采集须合法合规,不能非法窃取、冒充公检法手段获取信息;录音在不同情形下证据效力不同,必要时请律师评估。
三、“民刑交叉”——民事权利救济与刑事追究并行 含义:当被执行人行为既侵害债权人民事权益,又构成刑事违法(如隐匿、转移财产、诈骗、伪造文书、妨害公务等),债权人可在民事执行之外,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促成刑事追究,从而形成更强的约束力。
常见可构成刑事的情形与对应举措:
恶意转移、隐藏、毁损财产,情节严重的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司法或合同诈骗(视具体行为定性)。
伪造证据、虚假陈述以逃避执行,可能构成伪证或诈骗等罪名。
在执行过程中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的,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 操作流程建议:
在法院执行无法落实或发现可疑违法线索时,向法院提交证据并申请执行措施(冻结、查封、拍卖、限制高消费等)。
同时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材料、证据目录,请求立案侦查(可通过律师代为提交材料并与办案机关沟通)。
保持与执行法官、办案公安、检察沟通,必要时申请强制措施或拘留(由检察/公安决定)。 注意事项:
报案要有充分证据,证据不足可能不予立案;建议先让律师整理证据清单、拟写控告状。
民刑并行时时间节点要把握好(例如先保全关键财产以免被转移)。
四、“拒执罪”——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追究 解释与实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通常简称“拒执罪”)是针对在有生效判决、裁定且有执行依据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刑法规制方式。
实务上,债权人先通过民事执行程序依法催执行,若经法院多次裁定仍拒不履行,且存在故意抗拒执行的行为(如隐匿财产、转移隐藏、拒不配合执行),可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控告,请求立案侦查。 操作步骤建议:
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及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定书、执行裁定等)。
在法院执行阶段保存好法院送达、执行通知、被执行人陈述、执行记录(包括被执行人的书面/口头承诺、回避、避诉渠道)等。
如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行为,且通过执行措施仍无法有效履行,可由法院移送